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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6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人民警察职位体检公告

来源:洛阳市公务员局 | 日期:2026-05-11 16:04|浏览:784次| 字号:[大] [中] [小]

    按照《河南省2026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洛阳市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体能测评结果,河南省2026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人民警察职位(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参加体检人员共54,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参加体检考生2026517早上6:30前到达洛阳龙城双语小学停车场(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宜人路与市府西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停车场大门6:30准时关闭,迟到的考生按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四、体检有关要求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到指定地点集合,有手术史的考生还需携带病例等材料。考生根据工作人员指引,按照考生组别分别站队。

    (二)体检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须按要求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无论是否使用,都将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严禁与外界人员接触。体检全程严禁透露姓名等个人身份信息,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对出现以上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结束时,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领回本人通讯工具、电子设备,通过扫码支付的方式与医院结算体检费用,再自行离开医院。

    (三)女性考生应避免穿着连衣裙等不便于体检的服装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处于妊娠期的考生携带由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书面申请(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单位、职位代码、预产期时间、申请延期检查的项目、申请延期原因和个人手写签名等要素)交工作人员并在体检时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进行检查,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

    (四)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

    (五)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六)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咨询电话:0379-86863595  

    

    附件:体检人员分组名单.pdf

 

 

                                洛阳市公务员局

                                   2026511